沈家,一家人聚在客厅。
“孟府晚宴?”沈渡舟拿着请帖,十分困惑,“我并不认识姓孟的人,为什么请我们赴宴?”
江晴鹭拿起来看一眼,“我也不认识。”
沈嘉树思索了一下,“我想起来了,有位姓孟的华侨回到了星城,他原是M国的金融大亨,如今带着千万巨资回乡发展,市长都奉他为座上宾。他可能借这个晚宴,想认识一下城中的商贾名流。”
沈渡舟说,“可是我又不是企业家,军界跟他有什么联系呢?为何会请我?”
沈嘉树分析说,“我们军方也有生产项目,而且一个理想的商业环境,怎么能离得开军人的守护呢?他请你自然也是有考量的。”
江晴鹭很心动了,她早就想走经商致富的路,哪怕得不到投资,去认识一下这样的商界大佬也是好事。
于是劝说沈渡舟,“爸说得没错,商人也要与军方搞好关系的,你是部队最年轻的首长,又立下了重大功勋,他肯定是听说了你的名字,才请你的。”
这下连方凤莲也心动了,“渡舟,人家看得起咱们,你去一去有什么关系?你也不能老是待在家中,还是要参与社会事务的。”
沈渡舟便答应了,反正外出有车,身边又有警卫,也不是很难的事。
可江晴鹭又担心起来,“咱们拿什么礼物呢?他从海外归来,又那么有钱,什么好东西没见过,送得庸俗了,人家未必放在眼中。”
于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,有说送金的有说送玉的,有说送酒送烟的。
林清婉忽然说,“既然他选择落叶归根,说明骨子内刻着中国风,咱们送他一件传统文化的礼物,别出心裁,一定令他记忆深刻。”
江晴鹭忙问,“什么东西,是手工制作的吗?”
林清婉没有直说,“这件事交给我,明天我保证将礼物拿出来。”
江晴鹭心想,妈妈也曾是富家小姐,什么好东西都见过,既然她说主人会喜欢,肯定错不了。
此时的陆家,也在召开家庭会议。
因为养猪户变多,市场饱和,猪肉价格变低,赚的钱越来越少,他们必须要寻找其它的出路。
苏桃桃知道,自已的高光时刻到了,立刻发言。
“随着经商个体户的增加,家庭作坊的模式,确实很难在市场中胜出,咱们要建立企业,发展有技术核心的产品,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”
“我建议开一家肉食加工厂,这样不仅能抬高肉价,形成产业链,而且可以进入新型的领域,抢占先机。”
“我们可以生产火腿肠,这种速食产品在未来一定十分畅销,同时,还可以生产传统的腊肉、香肠、火腿等,还可以生产肉脯、肉松等休闲零食,尽量让商品多样化。”
陆向东频频点头,连高兰英都对她刮目相看了,没想到她还有点商业头脑。
陆少烨更是抱着她亲了亲,“宝贝,你真厉害,你是怎么想到火腿肠这种东西的?”
苏桃桃内心说,还不是因为有一天,她突然发现自已有了先知能力,竟然能看到未来会发生的事。
她看到江晴鹭嫁到陆家后,扩大养猪场规模,建立肉食加工厂,钱像雪球一样滚来,最终陆家成了星城的豪门。
既然知道了陆家的前途,她为什么还要等三十年,等到江晴鹭死了她才嫁入陆家呢?
她现在就要嫁入陆家,只要将江晴鹭走过的路,重新走一遍,她也能将陆家变成豪门。
所以,她才会在之前的婚礼上,公然勾搭陆少烨,让人来捉奸,逼走江晴鹭。
她觉得自已可以复制江晴鹭的暴富路,但不会复制她的悲剧,因为她手中握着两张王牌。
第一,陆少烨爱她,第二,她怀了陆家的血脉。所以,她一定还能像前世那样,成为人生赢家。
陆少烨高兴了一会,又皱眉,“可是建一座工厂,需要建造厂房,购买设备,聘请技术员,起码也要十万吧,咱家有这么多存款吗?”
答案肯定是没有的,万元户与企业家之间,还隔着十万八千里。
苏桃桃也有点困惑了,也不知道前世的江晴鹭,从哪里拉来的投资。
陆向东说,“这事不难,如今有一位姓孟的华侨回星城投资产业,咱们这么有前景的行业,若能得到他的垂青,一切资金都不用愁了。正巧明天他要举行晚宴,我去首长那里说说情,弄一个请帖让你们去参加。”
苏桃桃与陆少烨十分惊喜,赶紧点头。
苏桃桃又说,“妈,你得给我们备一份厚礼,一定要压过众人的风头,让孟先生留下深刻印象,这样我们才好说话。”
这回高兰英很慷慨了,“你放心,这件事包在我在身上,必定会显出咱们陆家的气派来。”
回到卧室后,陆少烨立刻抱着她上床,婚后他们都没好好亲热过。
苏桃桃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,声音甜腻,“老公,你要轻点,别碰着了孩子。”
陆少烨猴急地说,“我知道。”
然而大床随即就是一阵地动山摇,男人浪起来,只图舒服哪还管那么多?
苏桃桃其实也不担心,她这个孩子注定是要生下来长大,将来继承万贯家财。
而且她都看到了未来孩子的模样,天庭,胖乎乎的,一脸天生富贵相。
第二天,江晴鹭选择赴宴的礼服时,一时犯了愁。
她从前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,裙子都很少,更别说有礼服了。
林清婉将她拉到房中,拿出一件安可拉红的香云纱旗袍。
“小鹭,这件衣服是我当年花了重金制作的,我在乡下担心穿坏了,就一直收着,如今身材走样,穿得也不好看了,你试试吧。”
江晴鹭拿起起那件旗袍,质地轻盈飘逸,颜色也明艳出彩,旗袍腰间与领口绣着精致的花纹,看上去很高雅。
江晴鹭换上旗袍,在镜子前一照,修身的裁剪衬出她玲珑曼妙的曲线,非常贴身合体。
林清婉又给她将乌发,梳成一个低髻,配合出旗袍温婉古典的气质。
她看着女儿,就好像看到了自已年轻的时候,她制作这件旗袍,就是为了跟心爱的人订婚,可是等来的却是他失踪的消息。
听说他去了港城,也听说他改了名字,她并没有埋怨,毕竟当时的环境,谁也不想惹祸上身。
江晴鹭装扮好下楼,沈渡舟已经在那里等候她。
他换上了崭新的军服,佩上了领带,肩章与胸标熠熠发亮,帽檐上的徽章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威严。
配上他英俊硬朗的脸庞,炯炯有神的眼神,笔挺的坐姿,哪怕坐在轮椅上,也掩盖不住他飒爽的英姿。
此时沈渡舟眼中的江晴鹭,也美得倾国倾城。
修身的旗袍包裹着娇躯,身材瘦而不柴,丰而不腻,脚上一双黑色的细高跟鞋,露出莹白的足踝,显得又纯又欲。
江晴鹭从妈妈手中接过礼物,警卫拆了座椅,将轮椅抬上车,吉普车就出发了。